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邁入新階段 解讀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2017年施行
2017年5月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第1號令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并宣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這是我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領域的一部重要部門規章,旨在適應互聯網信息技術快速發展和應用普及的新形勢,進一步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。
《規定》的出臺背景是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領域的迅速發展與亂象并存。隨著移動互聯網、社交媒體、自媒體平臺的蓬勃興起,新聞信息的生產和傳播方式發生深刻變化,同時也出現了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、傳播虛假新聞、侵犯知識產權、敲詐勒索等突出問題。原有相關規定已難以完全適應新情況、新問題,亟需通過立法予以完善。
《規定》共六章二十九條,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許可、運行、監督檢查、法律責任等作出全面規定。其主要制度包括:明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;規定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、轉載、傳播平臺等服務應當具備的條件和程序;強調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正確輿論導向,落實主體責任,健全信息發布審核、安全管理等制度;要求轉載新聞信息必須注明來源,不得歪曲、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;明確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監督管理職責;設定相應的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條款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規定》所稱“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”,包括通過互聯網站、應用程序、論壇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即時通信工具、搜索引擎、訪談、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。《規定》界定的“新聞信息”是指有關政治、經濟、軍事、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道、評論,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、評論。這為實踐中的執法和守法提供了明確界定。
2017年5月最新的這部國信辦令第1號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,是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的系統性升級。它的施行,標志著我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法治化、規范化邁入新階段,有利于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,為廣大網民營造清朗網絡空間。對于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而言,需認真對照《規定》要求,切實履行主體責任,依法依規開展服務,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生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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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10-28 07:39:16